发布时间:2024-01-25 来源:
依据《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(修订)》(校研字〔2019〕27号),落实徽医科大学《关于评选2023年度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》(研字〔2024〕2号)、《关于评选2023年度最美研究生导师和卓越导学团队的通知》(研字〔2024〕1号)的工作。经申报动员,个人申请,科研办初审,分管院领导审核,征求纪委党风廉政意见,院党委会审议,同意学院参评“2023年度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单位”,拟推荐李秀如参评“2023年度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个人”,朱友明、李向阳参评“2023年度安徽医科大学最美研究生导师”。
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至1月27日,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办或纪委办公室提出。
口腔医学院科研办:0551-65161186。
口腔医院纪委办公室:0551-65160396
科研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
2024年1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