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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诊须知

温馨提醒


1.根据《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医院,导盲犬、助残犬等辅助犬只以及工作犬只除外。请务必遵守。

2.我院实行预检分诊,请您主动配合工作人员。

3.原则上成人不建议有人陪同;儿童、老人及行动不便的患者仅限1名陪同人员。

4.如您有发热和/或乏力、干咳等呼吸道症状,请到定点医疗机构诊治。

5.正畸复诊患者须电话预约后方可来院就诊,不接受未预约患者当日就诊;初诊患者无需预约,现场挂号即可。

挂号须知

一、复诊患者均须先到挂号处依次排队挂号,而后在候诊处按序候诊。 

二、挂初诊号的患者,如无就诊卡,请至导诊台按要求填写就诊信息表后交挂号员录入信息,建卡、挂号;

已建卡者,请携带就诊卡直接到挂号处挂号。 

三、钱、票当面点清,挂号时撕给您的号票金额数应与收您的费用相等。 

四、挂号时间:工作日 上午:7:30--11:00 下午:13:30--17:00 

周末 上午:7:45--11:00 下午:13:30--17:00

注解:挂号费用和挂号时间如有变动请以医院公布标准为准。

 

1、凭本人身份证取号,未提前取号,预约作废。

2、提前30分钟候诊,未及时到科室就诊,科室重新排序,以现场叫号为准!

3、规定期限内未取号视同违约,违约三次自动取消预约功能。

4、医师停诊安排其他医生替诊,如不接受可选择退号。

5、网上预约仅限初诊患者,复诊患者不必网上预约,凭医师开具的预约卡现场挂号。

门诊须知

一、来院患者须先到挂号处挂号,凭当日挂号票在候诊处候诊。按到诊先后顺序依次排队。

二、需转科治疗时,持病历办理转入科挂号就诊。

三、当您在我院就诊中遇有问题或困难时,可到服务台寻求帮助。

四、在各楼层的连廊通道处设有电梯,方便患者使用。

五、医院门诊时间:每周一~周日全天门诊。遇有节假日特殊情况以通知为准。

六、门诊时间:上午:8:00--11:30 下午:14:30--17:30

注解:门诊时间遇有节假日特殊情况如有变动请以医院公布标准为准。

住院须知

一、 住院病员要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,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,配合治疗和护理,安心疗养。

二、 遵守病区作息时间,保持病房内外环境整洁和安静。不得随地吐痰、吸烟,果皮、生活垃圾应放入指定的

垃圾桶内。

三、 病员饮食须遵医嘱。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;不得随意到院外购药服用。

四、 住院病员不得随意外出或院外住宿,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医师批准后,方可离开。

五、 病员不得乱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、更换自带被条,非探视时间谢绝会客,以免发生差错事故和交叉感染。

六、 住院病员可以携带必需生活用品,其他物品不准带入。病区内禁止停放车辆。爱护公物,损坏赔偿。

七、 增强安全保卫意识,病员应保管好自己的钱物。不许随意用电、用火及其他危险品,严防意外事故。

八、 病员不得因治病向医务人员送红包或请吃。

九、 病员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法违纪者,院方可给予劝阻教育,必要时通知原工作单位或会同有关部门处理。

十、 欢迎病员随时提供有关方面意见,帮助医院改进工作。